因車費糾紛殺害女乘客並拋屍,“黑頭車”司機姚華平犯故意殺人罪,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於12月27日被執行死刑。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2月8日下午,家住巢湖的女青年汪某應朋友之約,來到無為一家飯店吃飯。第二天凌晨2時許,汪某搭乘姚華平開的“黑頭車”前往巢湖。途中,兩人為車費發生糾紛,姚華平遂用胳膊勒住受害人頸部,用手捂住其嘴巴,致汪某窒息死亡。之後,姚將汪某的屍體裝入一蛇皮袋中後拋屍河中。
  2012年2月8日晚10點左右,姚華平被抓獲。2012年8月13日,姚華平被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同年12月14日,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2013年12月25日下午,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前往無為縣看守所,宣讀最高人民法院對姚核准死刑命令。27日上午,姚華平被執行死刑。(倪旭生、潘偉、老春)標簽:黑車司機 黑頭車編輯:曹飛翔  (原標題:因車費爭執 黑車司機殺害女乘客被執行死刑)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dgjavtdlel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