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海交通大學在高考錄取改革方面又有新動作,在部分省市率先使用學業水平測試成績,首推高考綜合評價錄取,高考成績在評價體系中僅占6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占30%,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占10%。(7月6日《中國青年報》)
  長期以來,作為高校自主招生的方式之一,“綜合評價錄取”一直是我國高考制度改革的熱詞之一,這源自於傳統高考“唯分數”錄取弊端的不斷凸顯。傳統單一錄取模式下,以不同科目分值的機械相加,拼湊得來的高考總分為錄取依據,其信度就很令人懷疑。長遠來看,高考制度的改革方向之一就在於打破高考成績在錄取中的剛性作用,而僅僅把高考成績作為評價因素之一,讓考生高中平時學習成績、特長潛能評價、大學面試等多因素的加入來稀釋掉高考成績的比重,形成一種多元綜合評價的錄取模式。自2003年起開始試點、推進的自主招生制度就在這些方面狠下了功夫。
  此番上海交大的改革的著眼點也在於此。有輿論認為這是對自主招生錄取模式的新探索、新突破。其實多元綜合評價錄取早已破冰。比如,浙江早在2011年就提倡“三位一體”的高招錄取方式,當年就在2所高校率先試行“三位一體”招生,後續逐年擴大試點範圍。2013年有22所普通高校開展了“三位一體”招生。而在三因素評價權重上,各校略有不同。比如杭州電子科大執行的是“綜合評價成績=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5%+綜合素質測試成績×35%+高考成績×50%”這一標準。看得出,當下的政策框架,已經給予了各高校很大的人才評價權和招生自主權。
  自主招生歸根就得服務於“自主”,即滿足考生和高校間的雙向選擇權。上海交大要求參加錄取改革的考生自願提出申請併進行志願填報,由學校根據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按照招生計劃人數的兩倍(部分省份為3倍)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人選,這體現了考生選擇了學校。而上海交大的多元評價錄取體系又能保證學校找到較之傳統一元化機械錄取更為滿意和理想的人才,這體現著自主招生讓高校和考生“雙贏”的制度設計。
  不過,同時也要看到,由於多元評價錄取高考成績權重仍然占大頭,且還作為確定高校參加綜合素質人選的根據,還可能導致不少偏科或者不對付考試的“怪才”、“偏才”沒法脫穎而出,而在“術業有專攻”的今天,要求錄取各科成績都很好、各方面發展潛能都具備的“全才”顯然是不切實際的。為此,有的高校就走得很遠了。比如,武漢大學就宣佈,在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獲得全國決賽一等獎,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一本線下20分錄取;全國決賽二等獎,以考生所在省一本線下10分錄取;全國決賽三等獎,以考生所在省一本線錄取。
  不管採取何種方式,努力在政策允許範圍內更加創造性地發揮自主權是各高校招生改革的必由之路。教育主管部門也該多放權,營造出一種更為寬鬆的政策氛圍,讓包括多元評價錄取等方式在內的有益自主招生探索更好得開展下去,讓各高校根據實際,形成別具一格的招生特色乃至辦學特色,這也是未來的大勢所趨。
  文/林旻煜  (原標題:高考綜合評價錄取還須繼續貫徹“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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